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县城区由泉源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缓交政策。
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污水处理费, 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且不收滞纳金。
办理指南
1、事项名称:缓交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2022年)
2、实施机构:泗水县泉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3、申请主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受理地点:泗水县泉源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泗水县圣哲路12号0537-4360818;泗水县政务中心自来水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3楼南首自来水服务窗口15725906675
5、办理材料:0材料申请,容缺受理,现场填写申请表即可
6、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7、收费标准:本办理事项不收取费用
